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安博体育群 安博体育官网 安博体育在线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的位置:首页 > 安博体育群 > 屋面体系
江苏高层修建规划建造管控向社会征求定见
发布时间: 2024-09-13 来源:屋面体系

  本报讯 (记者 白雪) 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的《关于加强高层修建规划建造管控的定见(征求定见稿)》,近来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

  修建高度大于27米的住所,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库房和其他民用修建为高层修建。其间,修建高度大于100米的为超高层修建。征求定见稿提出,加强高层修建高度管控。各地在编制城市中心区域、交通枢纽区、沿山滨水景象区域、历史风貌区、城市更新区等区域详细规划时,应分级分类量体裁衣,清晰详细地块修建高度、容积率等上限目标;城区非流动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控新建80米以上住所。除临江、临湖、临海及城市规划特别区域外,新建改进型住所原则上不高于60米。

  征求定见稿说到,从严操控新建超高层修建。城区非流动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修建,其间城区非流动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厉约束新建100米以上修建,城区非流动人口100万—300万城市严厉约束新建150米以上修建。城区非流动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修建,严厉约束新建250米以上修建。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所。确需新建超高层修建的,作为严重公共建造项目实施严重行政决策程序,报同级城市党委审定,实施职责终身追查。

  征求定见稿提出,各地要科学引导高层修建选址布局,避开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确认的风险地段,不得坐落架空电力线路维护区内,不得坐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防护间隔范围内,不得占用河道和行洪通道,严控在生态灵敏等要点地段建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