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关于下达2023年四川省工程建造区域规范规划制定项目方案的告诉》(川建标函〔2023〕1805号),住宅城乡建造厅安排四川省建筑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造规范规划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定见,可在揭露征求定见期内将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住宅城乡建造厅规范定额处。
书面材料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公章并供给实在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名并供给实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