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规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方针,依照“规范办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一般高级校园专升本招生作业规则,特拟定本规章。
第三条 校园全称为河南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517),是省属公办一般本科高级校园,地址坐落河南省郑州市,占地总面积2629亩;具有龙湖校区(郑州市新郑龙湖吉祥路1号)、桐柏路校区(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62号)、南阳路校区(郑州市金水区群办路6号),龙湖校区为主校区。
第四条 校园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校园名称均为河南工程学院,对在规则的年限内到达地点专业结业要求者,颁布一般高级教育结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一般高级校园专升本考试招生作业的告诉》(教育厅〔2021〕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业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一般高级校园专升本考试招生作业的告诉》(教育〔2022〕382号)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本科结业生对契合校园学位颁布有关法律法规者,颁布一般高级教育本科结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河南工程学院招生作业遵从“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揭露通明”的准则,全面查核、归纳点评、择优选取重生。
第六条 建立由校长任组长、有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担任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作业委员会,担任对校园招生作业的领导、研讨拟定校园招生方针、决议招生作业严重事宜。
第七条 河南工程学院招生作业处是校园组织和施行招生作业的常设机构,担任对校园招生作业的组织施行。
第八条 河南工程学院招生作业在校园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一起招生作业承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河南工程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方案依据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方案实行。
第十一条 选取作业遵从公平竞争、揭露挑选、德智体全面查核、归纳点评、择优选取的总准则。
第十二条 校园招生作业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校园担任、招办监督”的规则。
第十三条 退役大学生战士及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选取按省教育厅要求实行。
第十五条 选取完毕后,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校园在河南工程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发布选取成果。
1、本科专业膏火:艺术类8000元/年•生,理工类5000元/年•生,文史类4400元/年•生。
3、住宿费规范暂定:800元/年•生(6人世),600元/年•生(8人世),如遇方针调整,按政府最新方针实行。
经过多年的探究,我校形成了以奖助学金为主导,以国家助学借款为主途径,以“奖、贷、助、补、勤”为首要方式的全方位、多角度的学生赞助系统,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我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赏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准时实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中特别优异的学生。奖赏规范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勉励奖学金:我校国家勉励奖学金用于奖赏赞助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准时实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德才兼备且当年被校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赏规范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我校国家助学金用于赞助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准时实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一般本科在校生中当年被校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大多数都用在赞助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赞助规范为均匀每人每年3300元。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层次,赞助规范分别为: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对在我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一般本科学生,依照每生每年一档助学金的规范发放国家助学金。
4、国家助学借款:国家助学借款分为生源地助学借款和校园地助学借款,学生可在户籍地点地县(市、区)的学生赞助办理中心请求生源地助学借款,或在高校请求校园地助学借款(只可挑选其一)。
此外,我校学生还享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膏火补偿代偿、退役战士教育赞助和直招士官膏火补偿代偿等各项国家赞助方针。
1、校内奖学金是用于奖赏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德才兼备的学生。校内奖学金每学年鉴定一次,奖赏规范为: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900元,三等奖 600元。
2、我校正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过组织勤工助学岗位等办法处理,对产生暂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别困难补助等。
第十九条 重生入学三个月内,校园做全面入学资历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撤销入学资历。
第二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作业的方针、规则如与本规章相冲突,以本规章为准,原方针、规则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方针改变,以改变后的规则为准。